泰国

亚洲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美元)
$7,335.6
人口(2021年)
7020万

评估

国别风险
B
商业环境
A3
前情
B
前情
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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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优势

  • 区域枢纽,漫长的海岸线,毗邻快速增长的亚洲市场
  • 农业资源丰富(天然橡胶、大米、甘蔗、水果)
  • 出口产品多样化:旅游业、汽车及汽车零部件、电子元件、农副食品、鱼类和贝类
  • 资本充足的商业银行,且贷款损失准备金水平较高
  • 旅游收入位居该地区前列(2019年占GDP的19%)
  • 良好的商业环境

不足

  • 基础设施不足(交通、供水、能源、农村道路)
  • 在能源和矿产方面对进口的依赖
  • 人口老龄化及技术工人短缺
  • 政治局势不稳定;城乡居民之间存在对立
  • 对旅游业的依赖,尤其是来自中国的游客
  • 腐败感知度高且非正规经济规模庞大
  • 家庭债务水平居高不下
  • 南部穆斯林省份的叛乱活动
  • 政治局势动荡
  • 与柬埔寨的边境冲突

贸易交流

出口占总出口的百分比

美国
18%
中国(大陆)
12%
日本
8%
欧洲
7%
马来西亚
4%

进口占总出口的百分比

中国(大陆) 26 %
26%
日本 9 %
9%
中国台湾省 7 %
7%
美国 6 %
6%
阿联酋 6 %
6%

展望

这部分介绍的是公司财务官和信控经理的宝贵工具。它提供了关于该国正在使用的付款和债务催收做法的信息。

泰国经济预计将持续低迷

继2024年表现平平之后,泰国经济面临的挑战和风险表明,这种令人失望的经济势头预计将在2025年持续,随后于2026年在较低水平趋于稳定。 鉴于家庭债务水平持续居高不下、全球贸易前景不明、旅游业复苏乏力,以及政府将家庭刺激措施(数字钱包及其现金转移支付)重新分配以支持陷入困境的行业,消费者信心低迷,私人消费(占GDP的59%)预计将进一步放缓。 2025年上半年出口的急剧增长,主要反映了企业在90天“休战期”结束前为规避美国关税而进行的提前出口行为。 鉴于对美出口占GDP比重近9%,且双方互征关税税率(37%)在该地区居于最高水平之一,若这些贸易限制措施全面实施,泰国很可能遭受重创。 此外,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及中国经济放缓,中国出口商正寻求新市场,泰国企业面临的竞争预计将加剧。加之私人投资持续疲软,可能进一步加剧国内企业的竞争力丧失。

旅游业的复苏势头(2024年占GDP的12%,而2019年为19%)正在减弱,因为中国游客(占游客总数的14%)越来越不愿前往泰国。 尽管欧洲、俄罗斯和印度的游客数量有所增加,但这一上升趋势尚不足以抵消中国游客数量的下降(2025年1月至5月期间同比下降33%)。 这一下滑可归因于该地区其他国家(尤其是越南)竞争加剧、中国国内旅游的推广以及安全担忧加剧。

受全球能源和食品价格走低影响,2025年4月,整体通胀率13个月来首次转为负值。与此同时,在国内需求疲软以及政府价格管控措施缓解供给侧价格压力的背景下,核心通胀率虽为正值,但仍维持在较低水平。 在此背景下,泰国央行(BOT)自2024年10月起连续三次降息,累计降幅达75个基点(截至2025年6月),此前该行曾在2023年将利率上调至2.5%的10年高位。 鉴于经济前景疲软、通胀压力较低以及美元走弱,泰国央行2025年可能继续降息。

全球经济疲软使财政政策实施面临挑战

受家庭刺激措施推动,2025财年(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预算赤字有所扩大。预计2026财年预算赤字将有所下降,这主要得益于税基扩大以及可能取消部分成本高昂的刺激措施(如“数字钱包”)。 2026财年预算案已在议会一读通过,将于2025年8月提交议会进行二读和三读,随后将由参议院和国王批准。 该预算旨在刺激泰国疲软的经济,例如通过专项贷款计划支持中小企业,以低利率提供营运资金并推迟债务偿还。 相反,政府已推迟“数字钱包”现金发放计划的第三阶段(面向16至20岁的泰国人),并正考虑将这部分预算用于其他经济刺激措施,包括基础设施刺激或缓解美国关税影响。 与此同时,增值税可能上调及其他税制改革有望提振财政收入。但该预算能否最终落实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为泰国历来存在预算拨付延迟的问题,而受官僚体制瓶颈和项目审批缓慢的影响,这种情况可能会持续。 自疫情期间公共债务占GDP比率急剧上升以来,围绕该比率持续攀升的风险因债务结构而得到限制。公共债务主要为长期债务(截至2025年4月底占总额的88%),且主要以本币计价(99%)。

在经历了两年的赤字状态后,2023年经常账户余额再次转为顺差,这主要得益于货物和服务贸易余额的改善;但受全球贸易复苏乏力影响,该余额仍远低于危机前(2015-2019年)的水平。 与此同时,由于向外国公司支付利润和股息,初级收入平衡保持稳定且为负值。受汇款推动,次级收入平衡保持稳定且为正值。 展望未来,旅游业的缓慢复苏、出口增长乏力,以及受美国贸易限制影响导致的进口增加(特别是来自寻求替代美国市场的中国出口商),都可能阻碍经常账户的复苏。尽管如此,国际储备仍处于高位,约可覆盖八个月的进口额。 2025年上半年,在美元走弱的背景下,泰铢(THB)汇率走强。泰铢未来的走势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美国的经济政策。

脆弱的政府联盟

在2023年5月的议会选举中,“前进党”(MFP)赢得了最多的议会席位。 但由于“前进党”力主修订冒犯君主罪法,导致其无法组建政府,政治僵局持续数月之久,最终“为泰党”(PT)宣布组建了一个主要由保守派和军方支持者组成的11党联盟。 该联盟促成了斯雷塔·塔维辛出任总理。2024年8月,泰国宪法法院以总理斯雷塔·塔维辛任命一名前囚犯担任部长违反宪法为由,将其罢免。 一周前,该法院曾下令解散“人民力量党”(MFP),并因其领导人在2023年竞选活动中提议废除冒犯君主罪,而禁止其领导人参与政治活动10年。 “人民力量党”剩余的143名议员组建了由纳塔蓬·鲁恩帕尼亚武特领导的“人民党”,该党继续推动进步改革。2024年9月,玛哈·哇集拉隆功国王批准了新任总理佩通坦·西那瓦的内阁。 帕通坦内阁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斯雷塔的政策,因为两者都遵循为泰党的民粹主义框架。鉴于组成执政联盟的政党数量众多,政治格局相当不稳定,尽管该联盟在下议院495个席位中占据325席的绝对多数,但其执政基础仍因此而削弱。 此外,现任总理佩通塔恩的父亲、前总理他信·西那瓦(2001-2006年在任)被指控对女儿的政府施加影响。 他目前正面临法律调查,这令人质疑为泰党能否在不受军方和保守派精英干预的情况下有效执政。

在地缘政治层面,泰国致力于保持中立立场,以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外国投资和游客。泰国正在与欧盟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并在2018年签署了增强合作计划后,自2024年6月起成为经合组织(OECD)的候选成员国。 泰国还是由美国主导的“印太经济繁荣框架”(IPEF)的成员国,并于2025年1月1日正式成为金砖国家(BRICS)的伙伴国。

付款与催收方式

这部分介绍的是公司财务官和信控经理的宝贵工具。它提供了关于该国正在使用的付款和债务催收做法的信息。

付款

银行转账是泰国大型企业主要采用的支付方式。绝大多数银行转账通过电子方式进行,随着清算系统的日益完善,这种支付方式的普及率也在不断提升。

就交易金额而言,支票仍是广受欢迎的无现金支付方式。企业和消费者均使用支票进行各类支付。远期支票是短期信贷的常见手段。

尽管现金仍是泰国最主要的支付方式,但随着新冠疫情加速了无现金支付趋势,电汇的普及度也在不断提升。

债务追收

友好协商阶段

根据2015年《债务追收法》(佛历2558年,公元2015年),债务人指自然人或个人担保人。该法旨在规范债权人开展的追收活动,或在涉及消费债务时由追收机构开展的追收活动。 商业催收机构也应遵循该法规定的操作规范。例如,在友好协商阶段,债权人仅可与债务人或经债务人授权的其他人进行沟通。此外,债权人或催收机构在与债务人沟通时,仅限于说明自身身份及债务详情。

法律程序

泰国的司法法院体系由三个级别组成:最高法院:这是该国最高司法机构。其所有裁决均为终局裁决,必须予以执行。该法院受理针对上诉法院、地区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所作裁决提出的上诉和异议; 上诉法院:分为上诉法院和地区上诉法院。两者均负责审理针对下级法院裁决或命令提出的上诉;初审法院:这些下级法院包括曼谷法院、各省法院、专门法院以及少年和家庭法院。

若未能与债务人达成和解,可启动法律诉讼的初步阶段。该阶段包括沟通、协商、与债务人会面、发出催款函,以及在涉及刑事处罚的情况下向警方报案。

诉讼前的民事调解

2020年对泰国《民事诉讼法典》的最新修订已于2020年11月起生效,该修订允许当事人在正式提起诉讼前,将案件提交法院监督下的调解程序。 鼓励在提起诉讼前进行调解,旨在节省原本用于庭审的时间和资源。新法案引入的调解程序无需缴纳任何法院费用,且向债务人送达信函的邮资亦可免除。

在提起诉讼之前,争议一方可向管辖法院申请指派调解员以解决争议。若申请获准且对方当事人同意调解,法院将召集双方当事人(无论其是否由律师陪同)并指派调解员。 若调解达成和解,法院将考虑:拟定和解协议,并确认该协议是否公平、是否基于善意,且是否符合法律及各方意愿。若任何一方违反协议,仍可将案件移交普通诉讼程序处理。 或者,当事人可达成一致并请求法院根据双方共同商定的和解协议作出判决。若法院认为有必要,将据此作出判决。若债务人未履行判决,该判决将被强制执行,最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法院的判决被视为终局判决,仅在存在针对案件任何一方的欺诈指控,或判决被指控违反协议或涉及公共秩序的法律规定时,方可提起上诉。

反之,若调解未果,任何在提交申请后已过时效或即将过时的诉讼时效,将自调解结束之日起延长60天。此后,债权人仍有权将案件作为普通诉讼程序提起。

普通诉讼程序

若债务人未遵守催款通知,债权人可根据债务金额向法院提起诉讼: 若债务金额不超过300,000泰铢,须向区法院或省法院提起诉讼;若债务金额超过300,000泰铢,则须向民事法院或省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的政策是筛选出不必要的案件,避免进入庭审程序。大多数民事法院都设有调解中心,供当事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和解协议。一旦案件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将起草和解协议,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各方均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据,并承担与本案相关的举证责任。 法院在审议并权衡双方提交的证据后,将作出判决。

初审法院的诉讼程序通常需要一至三年时间。

0

法律裁决的执行

如果债务人未遵守国内判决,债权人有权申请执行该判决。这可能涉及签发执行令、向债务人送达执行令、签发执行令状,以及扣押和变卖债务人的财产。

泰国未与其他国家签订相互承认和执行协议。执行外国判决需要启动新的法律程序,在此过程中,法院将审查证据,并允许双方当事人提出法律抗辩。

唯一例外是,泰国是《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纽约公约》(1985年)的签署国。该公约成员国作出的国际仲裁裁决,只要已具有终局效力,即可在泰国执行。

破产程序

泰国制定了关于破产和重组程序的法律(《破产法》佛历2483年)。(最新修订于2018年,佛历2561年)

重组程序

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及金融机构(大型企业)

若某破产企业债务人欠一名或多名债权人的已知债务金额达到1000万泰铢(333,000美元)或以上,即可对其提起申请。法院受理申请并进入后续程序后,将指定一名重组规划人,该规划人须在三个月内制定重组计划并提交给破产管理人。 法院可将该期限延长最多两次,每次延长一个月,自法院任命重组规划人的命令公布之日起算。有担保债权人和无担保债权人必须在任命重组规划人的命令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债务清偿。 一旦破产管理署收到重组计划,将召集债权人会议审议该提案。若提案获得通过,法院需予以批准并确认计划管理人的任命。此后,该管理人将负责按照计划规定对债务人公司进行重组。

在中小企业促进办公室或其他政府机构注册并开展业务的中小企业

可针对以下主体提起破产申请:欠一名或多名债权人已知金额达100万泰铢或以上的无力偿债个人;欠一名或多名债权人已知金额达300万泰铢或以上的无力偿债有限合伙企业、注册合伙企业、未注册合伙企业、团体或其他法人实体; 无力偿债的私人有限公司,其欠一名或多名债权人的已知债务金额在300万至1000万泰铢之间。

在上述情况下,申请人应提交破产申请,并附上一份执行期限不超过三年的拟议重组计划。

破产程序

如果债务人无力偿债,且欠一名或多名债权人的确切债务金额超过100万泰铢(债务人为自然人),或超过200万泰铢(债务人为法人),债权人可针对该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

一旦提交破产申请,程序通常包括传唤证人、对债务人财产实施临时接管、任命官方接管人, 债权人须在永久接管令公布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债务清偿申请、针对债务人作出破产裁定(若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则签发永久接管令、扣押财产、通过公开拍卖变卖财产,并将变卖所得按比例分配给债权人)。

最后更新:2025年12月